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5号)文件要求,为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,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技能,切实把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,现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育培训对象
2025级新生。
二、教育培训时间
10月15日至11月16日。
三、教育培训内容
按照各二级学院专业设置的《实验室安全教育》课程。采用线上培训,电脑端或手机端均可登录学习(操作方法见附件),完成章节全部学习任务,方可参加考试。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,视为培训合格,考试成绩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表。
四、教育培训要求
实验室安全教育是确保实验室安全、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,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,并根据实际情况,开展更具体、更符合学科专业特色、更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,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工作要求,达到预期培训效果。
联系人:刘湘湘,电话:65111875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合肥师范学院超星课程手册
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
2025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