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、各联合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强化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,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及时开展分类指导与精准帮扶,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现就本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预警条件
(一)非毕业班学生
非毕业班学生累计补考不及格科目4门及以上(专升本学生2门及以上)者;或补考方及格科目8门以上(专升本学生4门及以上)者。重修合格的课程不再计入相应门次。
(二)毕业班学生
毕业班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予以学业预警:
1.补考不及格课程1门及以上;
2.补考方及格课程8门及以上(专升本学生4门及以上);
3.通识选修课程仅修满4学分及以下;
4.以往学期应修未修课程学分达到2学分及以上;
5.当前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综合成绩不合格。
重修合格课程不计入上述门次。
二、工作程序
(一)核定预警名单
各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,结合学生成绩总表,全面核查课程修读及不及格情况,精准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。
(二)制发预警通知单
各学院根据核定名单统一制作并下达《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》(附件1),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。
(三)开展警示谈话
组织被预警学生进行专题谈话,深入分析学习问题与成因,如实填写《学生学业预警帮扶谈话记录表》(附件2)。
(四)告知学生家长
及时将学生学业状况及学校预警管理相关规定告知家长,推动家校协同育人。
(五)建立预警帮扶档案
各学院为预警学生建立专项帮扶档案,完整留存预警通知单、谈话记录表、学生成绩单等材料,全程记录帮扶过程。
(六)报送处理结果
各学院依据《合肥师范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》,结合前期下发的拟预警名单,核实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,对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提出明确处理意见,填写《学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3),于4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科405办公室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专项工作小组,制定实施方案,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。要扎实开展学业指导与帮扶,帮助学生找准问题症结、制定改进计划,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、改进学习方法,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。
附件:1.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
2.学生学业预警帮扶谈话记录表
3.学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
教务处
2026年4月1日